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106/10/11
公告日期: 106/10/11
字  號: 106財正0020
案  由: 章委員仁香、仉委員桂美提:臺南市肉品市場股份有限公司長期以來毛豬拍賣系統欄位未予控管、帳款收繳作業未分工且無定期輪調制度,又財務稽查與內部審核未臻落實,並怠於建立內部控制監督機制,致該公司員工藉此侵吞公司帳款新臺幣431萬餘元;臺南市政府對該公司財務、會計、出納及帳務等業務未確實稽查,相關督導及管理措施均未確實,又怠於輔導該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致未能及早遏止弊端發生,以上均有怠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106財正20)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1062200048糾正案文-公布.docx 1062200048糾正案文-公布.pdf
調查報告: 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