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糾正案文 |
審議日期: |
106/10/11 |
公告日期: |
106/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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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106財正0020 |
案 由: |
章委員仁香、仉委員桂美提:臺南市肉品市場股份有限公司長期以來毛豬拍賣系統欄位未予控管、帳款收繳作業未分工且無定期輪調制度,又財務稽查與內部審核未臻落實,並怠於建立內部控制監督機制,致該公司員工藉此侵吞公司帳款新臺幣431萬餘元;臺南市政府對該公司財務、會計、出納及帳務等業務未確實稽查,相關督導及管理措施均未確實,又怠於輔導該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致未能及早遏止弊端發生,以上均有怠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106財正20) |
機關改善情形: |
附件1 |
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1062200048糾正案文-公布.docx
1062200048糾正案文-公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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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
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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