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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106/11/08
公告日期: 106/11/08
字  號: 106財正0027
案  由: 林委員雅鋒、江委員綺雯提:臺北市政府所屬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於105年12月間,竟枉法同意備查該管位於新北市之八里污水處理廠代操作廠商惠民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所提違反水污染防治法及淡水河系污水下水道系統標準操作程序(SOP)「不得繞流排放」規定之「初級沉澱池(東、西池)進水渠排空清理修繕計畫書」;復放任代操作廠商於106年2、3月作業期間,兩度將未經沉澱處理之污水直接繞流排放海洋;事發後又飾詞諉過卸責,相關行政作為確有違失,難辭其咎,爰依法提案糾正案。(106財正27)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1062200061糾正案文-公布.docx 1062200061糾正案文-公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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