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調查報告 |
審議日期: |
107/01/04 |
公告日期: |
107/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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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107內調0002 |
案 由: |
方萬富委員、陳慶財委員調查,據訴,前桃園縣政府警察局平鎮分局(現改制為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平鎮分局)於93年間受理其告訴傷害等案件,迨105年8月10日始移送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涉有延宕處理,且未鑑定扣案槍枝有無殺傷力及追究員警刑事責任,逕以不起訴處分等情案之調查報告。 |
機關改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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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調查報告公布版.docx
調查報告公布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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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案文: |
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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