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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類  別: 調查報告
審議日期: 107/01/10
公告日期: 107/01/11
字  號: 107司調0003
案  由: 王美玉委員、仉桂美委員調查「據訴,91年1月5日『十三姨KTV』發生槍擊事件,被告鄭性澤經最高法院判決有罪確定,法院認定之主要事實基礎,係因法醫師於偵查及上訴審理中之陳述,其陳述有違法醫學理。本案法醫師對於同行歹徒羅武雄死亡時間鑑識錯誤,進而影響司法裁判,應予究責;又該案偵辦員警是否以刑求等不正方式取得自白,是否涉及行政及其他相關違失?鑑識人員提出錯誤鑑識意見影響判決以及偵辦員警涉及刑求取供,均嚴重影響人民司法權益等情案」報告,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鄭性澤鑑定案調查報告(上網).docx 鄭性澤鑑定案調查報告(上網).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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