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糾正案文 |
審議日期: |
107/01/18 |
公告日期: |
108/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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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107國正0001 |
案 由: |
包宗和委員、王美玉委員、仉桂美委員提:海軍陸戰隊三軍聯合作戰訓練基地指揮部收受屏東縣車城鄉○○宮等勞軍款,自勞軍方式、開立領據、蓋用印信、收支管理、會計作業等均未依既有相關規定辦理,致該等勞軍款成為未受監督之小金庫,內部控制嚴重疏失;又海軍陸戰隊指揮部調查該基地指揮部103年收受○○宮端節勞軍款支用不當時,亦未查覺有不實單據佐證支出,而有查證偏離事實之情事,復未善盡督導之責,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107國正0001) |
機關改善情形: |
附件1 |
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107國正1.docx
107國正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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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
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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