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糾正案文 |
審議日期: |
107/04/13 |
公告日期: |
107/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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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107內正0007 |
案 由: |
李月德委員、方萬富委員、江明蒼委員提,新竹縣政府接受內政部營建署全額補助、委託代辦系爭工程,卻將系爭工程設計及發包等事項全部委由關西鎮公所辦理。另該府同意系爭工程變更設計在前,卻又以關西鎮公所變更設計不符合政府採購法及會計法等相關規定,將工程款返還內政部營建署,致令關西鎮公所無以支付承包廠商;且因該公所與承包廠商間民事訴訟敗訴,遭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強制執行關西鎮公庫,斲傷政府機關形象,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
機關改善情形: |
附件1 |
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糾正案關西鎮代會(公布版).doc
糾正案關西鎮代會(公布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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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
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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