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107/05/17 公告日期: 108/04/09 字 號: 107國正0005 案 由: 高鳳仙委員提:國防部未依規定保存叛亂案件檔案,反迭失相關檔案,致民眾無從瞭解其遭逮捕、移送與羈押等經過,嗣後向法院聲請賠償均遭法院駁回。91年間臺灣花蓮地方法院向當時國防部後備司令部調取陳訴人刑事案卷時,該部竟誤送同名同姓之他人案卷,致該院法官誤為判決,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公布版)警備總部案(糾正案文)(107國正5)恢復委員署名.docx (公布版)警備總部案(糾正案文)(107國正5)恢復委員署名.pdf 調查報告: 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