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調查報告 |
審議日期: |
107/06/07 |
公告日期: |
110/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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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107內調0034 |
案 由: |
王美玉委員、高涌誠委員調查,據訴: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於106年12月23日執行當日「反對勞基法惡法修法、保障勞工權益」之集會遊行維序事件時,至當日晚上約11時左右,於未說明法律依據之情形下,逕行抓捕現場已表明身分協助民眾之三位律師,並載至內湖丟包,此執行勤務是否有所違失?且近期警方處理民眾之陳情抗議活動時,動輒調度大批警力、廣設拒馬與蛇籠,其執法是否有違比例原則?均有深入瞭解之必要案。 |
機關改善情形: |
附件1 |
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勞基法集遊-調查意見(107 內調34).docx
勞基法集遊-調查意見(107 內調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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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案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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