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調查報告

類  別: 調查報告
審議日期: 107/06/13
公告日期: 110/05/05
字  號: 107司調0019
案  由: 仉桂美委員、王美玉委員調查「據簡○○君陳訴,依公務人員保障法第23條規定﹕『公務人員經指派於上班時間以外執行職務者,服務機關應給予加班費、補休假、獎勵或其他相當之補償。』司法機關另訂定『司法院暨所屬各機關員工加班管理要點』、『臺灣高等法院法官、書記官值日實施要點』、『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各法院值日(夜)人員報酬支給要點』等相關法令。依上開司法機關之內部規範,對各級法官、檢察官、書記官、法警等人員,關於值勤原則、地點、報酬支給標準等,是否一體適用?有無牴觸上位階法律規範?相關法令是否得當?實務執行上,有無違反平等原則?相關問題容有進一步釐清之必要案」報告,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調查意見公布版(簡).docx 調查意見公布版(簡).pdf
其他案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