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調查報告 |
審議日期: |
107/06/13 |
公告日期: |
110/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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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107司調0019 |
案 由: |
仉桂美委員、王美玉委員調查「據簡○○君陳訴,依公務人員保障法第23條規定﹕『公務人員經指派於上班時間以外執行職務者,服務機關應給予加班費、補休假、獎勵或其他相當之補償。』司法機關另訂定『司法院暨所屬各機關員工加班管理要點』、『臺灣高等法院法官、書記官值日實施要點』、『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各法院值日(夜)人員報酬支給要點』等相關法令。依上開司法機關之內部規範,對各級法官、檢察官、書記官、法警等人員,關於值勤原則、地點、報酬支給標準等,是否一體適用?有無牴觸上位階法律規範?相關法令是否得當?實務執行上,有無違反平等原則?相關問題容有進一步釐清之必要案」報告, |
機關改善情形: |
附件1 |
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調查意見公布版(簡).docx
調查意見公布版(簡).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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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案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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