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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107/07/05
公告日期: 108/04/19
字  號: 107內正0016
案  由: 章仁香委員、仉桂美委員提︰屏東縣牡丹鄉公所經管之原住民保留地,該承租人違反原住民保留地租賃契約經營溫泉SPA農場,該公所卻未終止租約收回土地,詎與其簽定「原住民保留地租賃合同協議書」,又未確實列管,致遭長期占用違法經營,嗣後雖進行收回土地事宜,卻延宕4年餘始完成收回;屏東縣政府未適時導正,復對於該公所逾越權限簽定之「原住民保留地租賃合同協議書」,竟然同意備查,又接獲該公所查報違規使用後,未迅行查處,亦未落實後續追蹤,漠視違規使用、非法經營經年,均核有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修糾正案文_牡丹鄉原保地案-對外公布○○版.docx 修糾正案文_牡丹鄉原保地案-對外公布○○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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