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彈劾案文

類  別: 彈劾案文
審議日期: 107/07/16
公告日期: 107/08/02
字  號: 107年劾字第9號
案  由: 南投縣政府社會及勞動處處長林俊梧、前處長林榮森、副處長賴瓊美、科長王基祥及辦事員劉佳萍,對於轄內兒童及少年安置機構未落實監督、查核,均怠於執行職務;沐士芬、林芝君、朱銀雪少年保護官知悉所負責輔導的個案於安置機構發生性侵害案件,未依法通報及通知地方政府,隱匿性侵害事實等情,違法執行其職務;核以上各員均有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彈劾。
懲戒機關議(判)決書:
議(判)決日期 議(判)決文號 議(判)決書主文 懲戒執行情形
109/02/12 108年度再字第2132號 林榮森再審之訴駁回。
109/02/19 108年度再字第2135號 賴瓊美、王基祥、劉佳萍等3人再審之訴駁回。
109/02/12 108年度再字第2132號 林榮森再審之訴駁回。
107/10/04 107年度鑑字第14284號 林俊梧、林榮森均申誡。賴瓊美、王基祥、劉佳萍均記過壹次。沐士芬、朱銀雪均記過壹次。林芝君記過貳次。 沐士芬、林芝君及朱銀雪於107/10/06執行;林俊梧、林榮森、賴瓊美及王基祥於107/10/09執行;劉佳萍於107/10/19執行懲戒處分。
本案文件: 南投○○機構彈劾案文(1070716)公布版.docx 南投○○機構彈劾案文(1070716)公布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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