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調查報告 |
審議日期: |
107/07/10 |
公告日期: |
110/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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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107交調0018 |
案 由: |
楊美鈴委員、蔡培村委員、方萬富委員調查,據訴,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疑已向載運危險品船舶收取相關費用以僱用開導艇開導,惟實際卻漏派或未派執行開導作業,涉有違反商港港務管理規則及高雄港船舶航行規定等相關法規,交通部航港局是否善盡督導之責,皆有嚴重影響港區危險品運送安全等情案之調查報告。(107交調0018) |
機關改善情形: |
附件1 |
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107交調18 開導艇-調查報告(o).doc
107交調18 開導艇-調查報告(o).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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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案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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