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彈劾案文 |
審議日期: |
107/07/25 |
公告日期: |
107/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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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107年劾字第10號 |
案 由: |
新竹縣五峰鄉鄉長秋振昌於就任鄉長期間,自104年12月23日起陸續藉鄉內各項大小工程,利用鄉長綜理各項工程採購招標、履約、驗收程序之職務身分,密集向廠商收受賄賂及飲宴招待,並有招標前不當私下接觸廠商商議標案,及竄改工程底價等違法情事,敗壞官箴,且重創機關廉潔形象,違失事證明確,情節重大,爰依法提案彈劾。 |
懲戒機關議(判)決書: |
議(判)決日期 |
議(判)決文號 |
議(判)決書主文 |
懲戒執行情形 |
107/09/19 |
107年度鑑字第14277號 |
秋振昌撤職並停止任用參年。 |
107/09/26執行懲戒處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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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文件: |
秋振昌案-彈劾案文-公布版 (002).docx
秋振昌案-彈劾案文-公布版 (0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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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
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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