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調查報告 |
審議日期: |
107/08/08 |
公告日期: |
110/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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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107財調0031 |
案 由: |
瓦歷斯·貝林委員調查:為坐落臺中市和平區谷關段173、173-2、173-3、173-6、173-13、173-23、178地號等土地,原屬泰雅族哈崙台部落共有之原住民保留地,並暫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作為林木集貨場使用;惟自56年起,上開土地遭陸續登記為國有,並交由林務局管理使用。究該等土地登記為國有及交由林務局管理使用之始末及相關法令依據為何?該等土地目前已未作為集貨場使用,則坐落其上之林務局東勢林區管理處麗陽工作站遷移至鄰近八仙山國家森林遊樂區,並依國土計畫法及原住民族基本法等相關規定將土地返還該部落,是否適法可行?等疑義,實有深入瞭解之必要案調查報告。(107財調31) |
機關改善情形: |
附件1 |
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1070832040哈崙台部落案調查報告-對外.docx
1070832040哈崙台部落案調查報告-對外.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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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案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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