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107/08/15
公告日期: 108/04/23
字  號: 107司正0006
案  由: 林雅鋒委員提:司法警察機關屢以維護公益,不違反偵查不公開等理由,大量提供媒體偵辦少年事件的各種資訊,顯已違反兒童權利公約、少年事件處理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之相關規定,嚴重侵害兒童及少年的隱私權利。內政部警政署迄未檢討並落實督導所屬檢討改善,核有重大違失。又該署訂頒之「警察機關偵辦刑案新聞處理應行注意要點」亦有欠周延,均應儘速檢討改善,爰予提案糾正乙案,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少年前科糾正案文(上網)(加委員).docx 少年前科糾正案文(上網)(加委員).pdf
調查報告: 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