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糾正案文 |
審議日期: |
107/08/15 |
公告日期: |
108/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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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107司正0006 |
案 由: |
林雅鋒委員提:司法警察機關屢以維護公益,不違反偵查不公開等理由,大量提供媒體偵辦少年事件的各種資訊,顯已違反兒童權利公約、少年事件處理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之相關規定,嚴重侵害兒童及少年的隱私權利。內政部警政署迄未檢討並落實督導所屬檢討改善,核有重大違失。又該署訂頒之「警察機關偵辦刑案新聞處理應行注意要點」亦有欠周延,均應儘速檢討改善,爰予提案糾正乙案, |
機關改善情形: |
附件1 |
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少年前科糾正案文(上網)(加委員).docx
少年前科糾正案文(上網)(加委員).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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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
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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