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糾正案文 |
審議日期: |
107/08/09 |
公告日期: |
108/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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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107內正0020 |
案 由: |
王美玉委員、林雅鋒委員提,南投縣政府漠視對於轄內某兒少安置機構督導查核,肇致該機構於103年至106年3月間,共發生21起院生遭性侵害案件,被收容之兒少個案身心受創嚴重,更有少年從被害人轉為加害人,損及個案權益甚巨;衛生福利部於104年辦理兒少安置機構聯合評鑑時,竟未發現該機構嚴重超收,評鑑徒具形式,且本案超收事發迄今,未見該部提出檢討,顯有怠忽;南投縣等縣市政府將兒少個案安置在未立案許可之兒童學苑,衛生福利部毫無所知,遲至監察院調查後,該部始聯繫該等地方政府,將個案移出轉安置,顯未積極督導地方政府,核有疏失;法務部對更生保護會○○分會委託該機構違法兼辦經營兒童學苑,不僅未立案,該學苑也發生院生遭性侵害案件遭隱匿未通報等情,均毫無所悉,顯未善盡督導之責;又彰化縣政府未依法妥適輔導轄內兒童學苑設立許可,致生該學苑院生遭性侵害案件,亦有欠當。上開機關違失情節嚴重,爰依法提案糾正。 |
機關改善情形: |
附件1 |
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糾正案文(南投案)公布版修.doc
糾正案文(南投案)公布版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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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
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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