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107/09/06 公告日期: 108/05/29 字 號: 107內正0023 案 由: 田秋堇委員、蔡崇義委員提,衛生福利部罔顧食品主管機關之法定權責,推諉塞責;而食品藥物管理署明知食鹽含鉀-40輻射量偏高,竟未迅即處理,亦未進行風險評估作業;且該署就市售產品名稱標示「健康」2字之非認證健康食品,卻為偏袒廠商之有利解釋等情,經核均有疏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機關改善情形: 案件狀態: 尚未結案 本案文件: 1071900101糾正案(公布版)1080529.docx 1071900101糾正案(公布版)1080529.pdf 調查報告: 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