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調查報告 |
審議日期: |
107/10/04 |
公告日期: |
110/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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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107內調0068 |
案 由: |
王幼玲委員、孫大川委員自動調查,內政部開始推動興辦社會住宅,保障人民居住的權利,但是初期興建的戶數不足,各地興建的社會住宅供不應求,成為稀有的資源,如何公平分配涉及居住正義。但是據悉,包括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等都有所謂的睦鄰戶,保留5%-30%不等比例的戶數給設籍當地區里的民眾,壓縮其他市民分配的權利,讓外縣市移居而來的就學就業青年,幾乎完全沒有居住社會住宅的機會。如臺北市的健康公宅將所有507招租戶數的30%共152戶,保留給設籍當地的區里民眾,其中籤率達11.8%,一般市民中籤率3.6%,中籤率高出一般市民近3-4倍,而臺北市就學就業戶中籤率只有0.9%,引發市民非議,認為以市庫經費建設卻獨厚在地區里民眾,有違公平。究竟各縣市保留區里公宅招租戶比例的政策依據為何?實有深入調查之必要案。 |
機關改善情形: |
附件1 |
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調查意見上網(修).doc
調查意見上網(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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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案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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