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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107/10/09
公告日期: 108/04/11
字  號: 107交正0006
案  由: 王幼玲委員、王美玉委員提,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雖已於99年依據行政院核定之「數位匯流發展方案」擘劃數位匯流法規藍圖,惟迄今8年仍未完成相關法規草案之研修,有線電視與網路協定電視(IPTV)及網際網路上的視聽媒體(OTT TV)處於不相稱之管制環境,致使現有不合時宜之法規礙難順應競爭激烈之匯流時代發展現況,及未來趨勢之迫切需求;又該會推動頻道組合、公平上下架、分組付費及合理分潤制度舉棋不定,造成影視產業難以突破困境;監察院前次調查已指正有線電視產業存有頻道代理商兼具多系統經營者(MSO)身分,或為其關係企業,或多與MSO間具有產業上下游垂直整合關係之結構問題,惟該會迄今研提修法進度緩如牛步,容任個人或企業以集團或共同控制等方式取得實質支配影響力,其行政怠惰,肇致監督管理機制失靈,嚴重影響有線電視市場健全發展及民眾獲取多元資訊自由,均確有怠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糾正案文.docx 糾正案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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