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調查報告 |
審議日期: |
107/10/11 |
公告日期: |
110/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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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107司調0046 |
案 由: |
瓦歷斯.貝林委員、楊芳婉委員調查「據訴,為繼承父親之土地委託兄長辦理繼承登記,其兄長再委託蔡姓代書辦理應繼分18人公同共有繼承,嗣該兄長擅自主張引用土地法第34條之1規定,欲消滅公同共有而成為單獨所有,未經陳訴人同意即擅自將系爭土地出賣予第三人,陳訴人爰提起偽造文書之告訴,經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6年度偵字第26981號不起訴處分,及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107年度上聲議字第1001號駁回聲請再議之處分,陳訴人認有違反經驗法則及刑事訴訟法第2條之意旨等情。究實情為何,有深入調查之必要案」報告, |
機關改善情形: |
附件1 |
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偽造文書調查意見(協查版)(加委員).doc
偽造文書調查意見(協查版)(加委員).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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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案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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