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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類  別: 調查報告
審議日期: 107/10/11
公告日期: 110/07/07
字  號: 107教調0042
案  由: 仉桂美委員、李月德委員調查:據教育部函報:前國立新竹教育大學陳校長惠邦自98至103年擔任財團法人竹師文教基金會董事長期間,侵占該基金會款項新臺幣217萬元,及102、103年擔任該校校長期間,以該校名義與大陸地區溫州市教育局等單位簽訂學術交流計畫,侵占該等計畫之行政管理費及研修費用,經新竹地方法院判決有罪確定。本案除追究陳師行政責任外,該校經費支給有無疏失?學校與財團法人間之關係為何?其存摺及印鑑為何未分開保管?有無相關管控機制之缺失?又學校與大陸地區簽訂學術研究及交流計畫,陸方所提供之計畫經費未能直接匯入學校校務基金帳戶之現實困境,如何有效解決?目前制度上之防範機制有無缺失?應如何檢討改善?均有深入瞭解之必要等情案調查報告。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20181011竹教大調查報告(會後修正版)(上網公布).doc 20181011竹教大調查報告(會後修正版)(上網公布).pdf
其他案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