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調查報告 審議日期: 107/11/07 公告日期: 110/06/04 字 號: 107財調0051 案 由: 仉桂美委員、陳慶財委員、李月德委員調查:據訴,雲林縣環境保護局將焚化廠回運底渣,以露天未輔以防護措施之方式暫置於水源區上方,原屬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之回填土地,恐污染周邊土地及水源。雲林縣政府對於垃圾衛生掩埋場設置計畫相關辦理及推動、焚化再生粒料再利用獎金之辦理及暫置所衍生污染疑慮等情事,均有深入瞭解之必要案調查報告。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1070833024雲林縣底渣堆置案調查報告-對外.docx 1070833024雲林縣底渣堆置案調查報告-對外.pdf 其他案文: 糾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