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糾正案文 |
審議日期: |
107/12/06 |
公告日期: |
108/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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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107內正0031 |
案 由: |
林雅鋒委員、林盛豐委員、仉桂美委員提,內政部所屬營建署自921大地震迄今近20年,對於現有建築物相關資料仍未能建置一套完善系統加以列管,統計資料多有闕漏,導致政府目前無法確實掌握建築物現況,則相關防災政策即無法順利推動;且該部營建署迄至106年始補助地方政府執行「大樓建照快篩作業」,作為太過消極自無法確保舊有建築物的耐震安全,所預計於3年內(至109年)完成在88年12月31日以前興建、6樓以上之鋼筋混凝土建築物之快篩作業,完成建築物快篩數量占88年12月前之執照數,竟僅有0.5%左右,進度明顯遲緩,顯未確實列管並督導各地方政府依進程辦理,均有怠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
機關改善情形: |
附件1 |
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花蓮地震糾正案文公布.docx
花蓮地震糾正案文公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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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
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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