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調查報告 |
審議日期: |
107/12/20 |
公告日期: |
108/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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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107國調0032 |
案 由: |
高鳳仙委員、高涌誠委員調查:據訴,國防部辦理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對於合法自建眷戶,片面認定係屬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下稱眷改條例)第22條所定之不同意改建戶,而註銷眷舍居住憑證等相關權益。究其實情如何?另眷改條例第22條之1規定之立法原意,究有無考量使用補償金(不當得利)之徵免?前揭規定對於不同意改建之原合法眷戶既給予相關搬遷補償費,惟再收取使用補償金(不當得利),與司法院釋字第727號解釋有無相悖之處?眷改條例有無充分考量合法眷戶相關權益?均有深入瞭解之必要案。(107國調32) |
機關改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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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公布版)調查報告-反迫遷案-調查意見上網版(107國調32)恢復委員署名.docx
(公布版)調查報告-反迫遷案-調查意見上網版(107國調32)恢復委員署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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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案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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