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彈劾案文 |
審議日期: |
107/12/24 |
公告日期: |
107/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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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107年劾字第18號 |
案 由: |
立法院前秘書長林錫山於任職期間,假借權力,收受賄賂,以圖本身之利益,涉犯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罪及洗錢罪,且未依法據實申報財產,有違公務員服務法之規定,其違法失職事證明確,情節重大,爰依法提案彈劾。 |
懲戒機關議(判)決書: |
議(判)決日期 |
議(判)決文號 |
議(判)決書主文 |
懲戒執行情形 |
108/04/17 |
107年度澄字第3530號 |
林錫山撤職並停止任用伍年。 |
108/04/24執行懲戒處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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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文件: |
107年度劾字第18號案文_林錫山(公告版).doc
107年度劾字第18號案文_林錫山(公告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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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
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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