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糾正案文 |
審議日期: |
108/01/08 |
公告日期: |
108/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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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108交正0001 |
案 由: |
尹祚芊委員、楊美鈴委員、楊芳婉委員提,公路總局為關懷高齡年長者之行車安全,原以年滿75歲駕駛人作為「高齡駕駛人駕駛執照管理制度」之實施對象,最後竟便宜行事,以簡化行政作業為由,改為制度實施日期起方屆滿75歲之駕駛人,及受違規記點或吊扣駕駛執照之逾75歲駕駛人為適用對象,而非全面納管,此舉恐危及高齡駕駛人及其他用路人之交通安全,核有嚴重失當,爰依法提案糾正。 |
機關改善情形: |
附件1 |
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108交正1+銀髮族駕駛案糾正案文.docx
108交正1+銀髮族駕駛案糾正案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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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
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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