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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類  別: 調查報告
審議日期: 108/01/03
公告日期: 110/03/26
字  號: 108內調0002
案  由: 蔡崇義委員調查,據悉,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室員警蔡O德、仁武分局員警齊O清、林O璋於民國101年至103年任職期間定期收受賭博電玩李姓業者等人託交之賄款,蔡O德16次計新臺幣(下同)1,008萬元;齊O清14次計154萬元;林O璋11次計121萬元。蔡O德於事發後退休,其餘兩人均以超過三年懲處期限免予究責,此處置是否妥當?有釐清之必要乙案之調查報告。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調查報告高雄警察(外網).doc 調查報告高雄警察(外網).pdf
其他案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