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彈劾案文

類  別: 彈劾案文
審議日期: 108/01/15
公告日期: 108/01/15
字  號: 108年劾字第1號
案  由: 行政院前政務委員兼國家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管中閔於101年2月6日起至104年2月3日止之期間,身為國家高階政務人員乃至機關首長,卻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第1項「禁止兼職」之規定,透過匿名方式「常態性」為壹週刊撰寫社論,以獲取年約新臺幣65萬元之兼職報酬,嚴重損害公務紀律及敗壞官箴,違失情節重大,爰依法提案彈劾。
懲戒機關議(判)決書:
議(判)決日期 議(判)決文號 議(判)決書主文 懲戒執行情形
108/09/02 108年度澄字第3532號 管中閔申誡。 108/09/07執行懲戒處分。
本案文件: 108年度劾字第1號案文_管中閔.doc 108年度劾字第1號案文_管中閔.pdf
調查報告: 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