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彈劾案文 |
審議日期: |
108/01/15 |
公告日期: |
108/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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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108年劾字第1號 |
案 由: |
行政院前政務委員兼國家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管中閔於101年2月6日起至104年2月3日止之期間,身為國家高階政務人員乃至機關首長,卻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第1項「禁止兼職」之規定,透過匿名方式「常態性」為壹週刊撰寫社論,以獲取年約新臺幣65萬元之兼職報酬,嚴重損害公務紀律及敗壞官箴,違失情節重大,爰依法提案彈劾。 |
懲戒機關議(判)決書: |
議(判)決日期 |
議(判)決文號 |
議(判)決書主文 |
懲戒執行情形 |
108/09/02 |
108年度澄字第3532號 |
管中閔申誡。 |
108/09/07執行懲戒處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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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文件: |
108年度劾字第1號案文_管中閔.doc
108年度劾字第1號案文_管中閔.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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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
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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