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糾正案文 |
審議日期: |
108/02/21 |
公告日期: |
108/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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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108國正0002 |
案 由: |
仉桂美委員、王美玉委員、包宗和委員、李月德委員提:國防部檢討放寬「籌建獵雷艦案」投標廠商資本額門檻之決策過程中,顯然輕忽得標廠商資本額過低之財務風險,導致「籌建獵雷艦」採購案之建軍備戰任務以失敗收場;又所送立法院之預算解凍書面資料內容未予更新,致引發立法委員及社會輿論之強烈批判;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明知慶富造船股份有限公司之陳情係要求獵雷艦聯貸案的授信條件,非屬其權責範圍,事後該公司確實藉由此次拜會而達成放寬獵雷艦聯貸案的授信條件,以取得資金之目的;另本案國防部海軍司令部於106年5、6月間3度函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協助調查慶富造船股份有限公司相關資金流向疑義時,該會未審慎考量此一罕見情況與聯貸金額龐大,以及該公司甫於106年1月3日拜會該會主任委員希望可協助解決其資金壓力,其聯貸案之資金流向顯確有疑慮,竟僅將其交由相關銀行查復後,即據以回覆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無法得知其資金流向;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辦理之興達漁港土地標租案,表面上係應漁業團體反映需求辦理,但實際上顯係為慶富造船股份有限公司量身訂做等,經核均有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108國正2) |
機關改善情形: |
附件1 |
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公布版)海軍獵雷艦案-糾正案文(108國正2)恢復委員署名.docx
(公布版)海軍獵雷艦案-糾正案文(108國正2)恢復委員署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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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
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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