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調查報告 |
審議日期: |
108/02/13 |
公告日期: |
110/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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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108教調0006 |
案 由: |
高鳳仙委員調查:據訴,其就讀國立臺灣海洋大學碩士在職專班時,104年4月25日晚間被陳姓助理教授企圖性侵,經其極力反抗才免受性侵。其向該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下稱性平會)檢舉,性平會雖在調查報告中提及陳姓教授承認對其為親吻襲胸、觸摸私處、性愛邀約同居、買春、2個月的試用期等行為,惟性平會居然判定性騷擾不成立。其深感痛心,於105年5月間向地方檢察署提出強制猥褻、妨害秘密等罪之告訴,於106年6月間向壹週刊爆料後,教育部方受理調查性平會是否有違法或處置不當。其為此事學業延宕且罹患憂鬱症,不知如何面對人生等情。究陳姓助理教授有無性騷擾或性侵害女學生?學校及相關人員有無依規定通報?性平會及調查小組之組成是否合法?學校及性平會有無偏袒、不公或處理違失?女學生有無因本案而學業延宕、罹患憂鬱症或受到二度傷害?教育部有無善盡督導責任等,均有深入調查瞭解之必要等情案調查報告。 |
機關改善情形: |
附件1 |
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1080213調查報告-公布版0226(上網).docx
1080213調查報告-公布版0226(上網).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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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案文: |
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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