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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108/04/03
公告日期: 108/05/07
字  號: 108財正0007
案  由: 仉桂美委員、章仁香委員提:經濟部水利署彙辦流域綜合治理計畫,已核定32座滯洪池(總設計蓄洪量為1,074萬4,350立方公尺)中,截至107年底,僅完成8座(蓄洪量為194萬6,809立方公尺),滯洪池興建完成率為25%(蓄洪量完成率為18%),執行率顯有延宕;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未配合「流域綜合治理特別條例」及行政院核定之「流域綜合治理計畫」中,以徵收方式取得滯洪池用地,對外宣稱配合政府政策可無償提供該公司土地,惟地方政府未與之簽約則無法動工,協調長達14個月,共涉及10座滯洪池,蓄洪量共計530萬9,156立方公尺,為總蓄洪量之49.4%,不顧特別立法排除各項法律限制、與行政院政務委員指示先行提供使用同意書以加速推動治水,嚴重影響滯洪池興建期程等,確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滯洪池案糾正案文(審定公布版).docx 滯洪池案糾正案文(審定公布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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