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糾正案文 |
審議日期: |
108/06/06 |
公告日期: |
108/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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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108內正0017 |
案 由: |
蔡培村委員、蔡崇義委員提:雲林縣斗南鎮公所受理陳訴人陳情變更都市計畫案件處理失當,經本院於88年1月糾正後,雖於90年間與陳訴人協調做成結論,惟嗣後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時,卻未依協調結論提出變更案,更對陳訴人之陳情意見,表達未便採納之託辭,一再失信於民,致該陳情案延宕逾30年懸而未決,顯有怠失。 |
機關改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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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狀態: |
尚未結案 |
本案文件: |
糾正案文(上網公布).docx
糾正案文(上網公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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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
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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