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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108/06/06
公告日期: 108/07/01
字  號: 108內正0017
案  由: 蔡培村委員、蔡崇義委員提:雲林縣斗南鎮公所受理陳訴人陳情變更都市計畫案件處理失當,經本院於88年1月糾正後,雖於90年間與陳訴人協調做成結論,惟嗣後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時,卻未依協調結論提出變更案,更對陳訴人之陳情意見,表達未便採納之託辭,一再失信於民,致該陳情案延宕逾30年懸而未決,顯有怠失。
機關改善情形:
案件狀態: 尚未結案
本案文件: 糾正案文(上網公布).docx 糾正案文(上網公布).pdf
調查報告: 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