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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類  別: 調查報告
審議日期: 108/07/10
公告日期: 108/07/15
字  號: 108司調0040
案  由: 林盛豐委員、蔡崇義委員調查「據訴,為臺灣高等法院審理103年度重上更(四)字第12號渠被訴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對渠擔任前臺北縣政府工務局建造管理課長職務所經辦之新店安坑棄土場申請設置案,遽認渠依內政部之相關函釋及法令規定,同意業者免申請雜項執照之行為,涉嫌圖利並判決有罪,經提起上訴,仍遭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1096號判決駁回確定,認判決涉有不公等情,究本案確定判決對於陳訴人有利之事證不予採納,有無判決不載理由之違背法令情事?認定圖利犯意及事實,有無違反證據、論理及經驗法則?茲以本案歷經多次更審,且第一、二審法院曾為無罪判決,其情為何,是否冤抑?另是否有新事實或新證據,單獨或與先前之證據綜合判斷,足認應受無罪判決等再審事由,相關問題容有進一步釐清之必要等情案」報告,
機關改善情形:
案件狀態: 機關檢討改善情形,仍須持續定期追蹤。
本案文件: 0調查報告-公布版.docx 0調查報告-公布版.pdf
其他案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