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糾正案文 |
審議日期: |
108/07/11 |
公告日期: |
108/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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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108教正0013 |
案 由: |
楊芳婉委員提:宜蘭縣立羅東國民中學(簡稱羅東國中)處理106年游教練性騷擾案時,該校初審小組混淆程序不受理及學校性別平等委員會(下稱學校性平會)調查權責,由初審小組先行調查,交由學校性平會僅作成「口頭告誡」之懲處建議,致情節延續至107年;且校方處理106年案亦未依法納入跨校代表參與調查,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
機關改善情形: |
附件1 |
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0糾正-修-上外網公布版(上網公布).docx
0糾正-修-上外網公布版(上網公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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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
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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