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108/08/07 公告日期: 108/08/19 字 號: 108財正0016 案 由: 張武修委員提:政府相關主管機關對蘭嶼低階核廢料之檢整作業未盡落實,廢料桶已超過原設計使用年限,屢遭民眾疑慮,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經濟部及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確有怠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低階核廢最終處置案糾正案文-決議版.docx 低階核廢最終處置案糾正案文-決議版.pdf 調查報告: 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