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調查報告 |
審議日期: |
109/01/21 |
公告日期: |
109/01/22
|
字 號: |
109內調0003 |
案 由: |
田秋堇委員、蔡崇義委員、林盛豐委員自動調查,2015年3月國際癌症研究中心將除草劑「嘉磷塞」(Glyphosate,臺灣主要產品名「年年春」)的致癌風險提高到「很可能致癌(Group 2A)」;而歐盟食品安全局雖容許嘉磷塞的每日容許攝取量,但仍規範為0.5毫克。「年年春」為臺灣用量最大的除草劑,去(106)年仍達1,464公噸,此外,國外種植基改黃豆多使用大量「嘉磷塞」除草劑,而臺灣每年仍進口240萬噸之基改黃豆。究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是否有合理修正「年年春」除草劑之使用情形及國人暴露風險之合理管制?又因使用「嘉磷塞」會進入食物鏈,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對於漿果、小麥、玉米等類均有設定嘉磷塞的殘留量容許值,基改黃豆進口數量非常龐大,國人每天食用量不低,遠非歐美各國可比,所規範嘉磷塞的殘留量容許值是否恰當?凡此,均有究明之必要案。 |
機關改善情形: |
|
案件狀態: |
機關檢討改善情形,仍須持續定期追蹤。 |
本案文件: |
調查報告0121(公告版).docx
調查報告0121(公告版).pdf
|
其他案文: |
糾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