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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類  別: 調查報告
審議日期: 99/06/02
公告日期: 99/06/04
字  號: 099內調0055
案  由: 陳委員永祥調查, 據報載:臺北市政府及交通部台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辦理新生高架橋改善工程、國道高速公路橋梁耐震補強工程(第1期),皆使用疑有瑕疵之強力接著劑,另施工前未依規定先就接著劑辦理耐震等相關認證,即率行施工;復於現場拉拔試驗中,似未善盡工程品質控管職責,竟容許材料供應商自行出具試驗報告,均涉有違失等情乙案。
機關改善情形: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099000262調查意見 (新生高架).doc 099000262調查意見 (新生高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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