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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110/11/16
公告日期: 110/12/20
字  號: 110內正0015
案  由: 趙永清委員、王麗珍委員、賴鼎銘委員提,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於108年施作擎天崗地區之刺鐵絲圍籬,雖聲稱係依照早期市農會原有設置封閉合圍之圍籬,予以修復等語,惟該會當時有專人管理牛隻,並非圈於圍籬內而不管,陽管處卻未予詳究,忽略水牛於冬季有遷徙避寒之習性,即率爾耗資297萬元施設圍籬;復未考量國家公園之形象及民眾觀感,詎以帶刺鐵絲施作圍籬,之後因109年冬季發生水牛大量死亡事件,為使牛隻順利度過寒流,又耗資27萬4,000元全面拆除東、南側之圍籬,核算拆除之範圍內當初興建與後續拆除經費合計共230萬9,000元,足見該處施設圍籬之決策過程流於輕率,致虛耗公帑,核有疏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水牛糾正(內外公告)1.docx 水牛糾正(內外公告)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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