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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111/01/18
公告日期: 111/01/24
字  號: 111內正0001
案  由: 施錦芳委員、趙永清委員提,南投縣政府怠於協助竹山鎮公所妥善處理7號道路路線之變更,有違都市計畫主管機關職責;竹山鎮公所於尚未取得用地民眾拆遷共識,即率爾向內政部營建署申請工程補助款辦理該道路新建工程發包,引發民眾強列抗爭;且該署未詳究該公所前提出同案補助時,即因遭遇相同處境而撤案,竟仍予核定補助,造成公共工程發包後無法執行之窘境,均核有疏失。
機關改善情形:
案件狀態: 尚未結案
本案文件: 糾正案公布.docx 糾正案公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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