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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112/10/17
公告日期: 112/10/18
字  號: 112內正0021
案  由: 施錦芳委員、林郁容委員提,新隆社區與大孝大樓持分共有同一筆土地,臺北市政府卻以兩者訂有分管協議書為由,核准大孝大樓免附其他共有人土地使用同意書單獨拆除重建,之後又違法受理審查核定新隆社區為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並限期住戶停止使用、自行拆除,嚴重影響所有權人財產權益,顯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機關改善情形:
案件狀態: 尚未結案
本案文件: 糾正案文_大孝大樓1121017上網.docx 糾正案文_大孝大樓1121017上網.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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