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糾正案文 |
審議日期: |
112/12/06 |
公告日期: |
112/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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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112財正0019 |
案 由: |
陳景峻委員、蘇麗瓊委員提:金門縣政府辦理「金門縣綠色休閒渡假園區興建、營運及移轉案」自102年3月25日簽訂投資契約迄今10年餘,遇民間機構籌資不順、工程進度嚴重落後等諸多違約情事,猶疑不決,當斷未斷,至109年方終止契約進入司法程序,致已施作之鋼骨結構旅館建物因長期裸露欠缺保護而嚴重鏽蝕,形成公共安全隱憂,斲傷政府施政形象;另民間機構自103年3月起已有多項違約情事,縣府未慎酌專案管理廠商自104年3月24日起以來歷次提出之相關處置建議,依約儘早通知計罰並收繳,致應計罰之違約金、不當得利等迄未收繳,影響機關權益,確有怠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 |
機關改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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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狀態: |
尚未結案 |
本案文件: |
1122200052金門縣綠色休閒渡假園區促參案糾正案文-對外.docx
1122200052金門縣綠色休閒渡假園區促參案糾正案文-對外.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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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
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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