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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104/10/07
公告日期: 104/10/12
字  號: 104財正0014
案  由: 仉委員桂美提:金門料羅港為小三通貨物通航港口,惟港埠設施不良,屬於走私高風險地區,經營管理機關金門縣政府迄未配合海關查緝業務需要,督促所屬建置貨物通關自動化設備,不利貨況追蹤管控,復未研謀有效倉管措施,國內貨物與進出口貨物混放堆置,港區管制鬆散,肇生走私誘因;財政部關務署及所屬高雄關職司通關查驗及邊境管制任務,未能善盡風險管理,積極加強貨物稽核查驗密度及精進查緝走私等相關監管作為,以遏阻不法,走私案件頻仍,恐形成監管缺口,損及國課,且潛藏毒品私運問題,影響國家安全,核有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料羅港小三通通關查緝缺口案糾正文(公布版).docx 料羅港小三通通關查緝缺口案糾正文(公布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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