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糾正案文 |
審議日期: |
113/10/09 |
公告日期: |
113/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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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113內正0010 |
案 由: |
蔡崇義委員、王麗珍委員、張菊芳委員提,臺北市殯葬管理處前副處長王文秀與業者過從甚密,操守有嚴重瑕疵,臺北市政府民政局未能及早發現而即時處理,顯有監督不周之情事,另於其經檢察官偵辦後向法院聲請羈押而裁定交保後,仍將其調任主管職務,人事管理及任用上顯有重大瑕疵,確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
機關改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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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狀態: |
尚未結案 |
本案文件: |
糾正案113內正10.docx
糾正案113內正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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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
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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