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調查報告 |
審議日期: |
113/10/09 |
公告日期: |
113/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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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113內調0054 |
案 由: |
王幼玲委員、蔡崇義委員自動調查,宜蘭縣羅東鎮公所辦理111年度志工團體年終業務檢討會暨歲末聯歡活動外燴餐點採購案,該公所民政課邱姓佐理員及朱姓課長為能符合該採購案一次性履約之規定,涉嫌篡改公文書,業經臺灣宜蘭地方法院判處罪刑。該公所相關人員所涉行政違失、採購程序之規範是否完善,及防弊機制有無闕漏等情,均有進一步釐清之必要案調查報告。 |
機關改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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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狀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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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文件: |
調查報告.1131023(公布版).docx
調查報告.1131023(公布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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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案文: |
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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