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92/02/19
公告日期: 92/02/24
字  號: 092內正0008
案  由: 柯委員明謀、謝委員慶輝提「屏東地政事務所於七十四年間受台灣屏東地方法院囑託,辦理實際坐落屏東市海豐段五五三之二四及之二五地號上之該市海豐街九五之九號建築物測量業務,未能謹慎行事,誤將該建築物測繪於毗鄰同地段五五三之一七地號,致陳訴人標得上開建築物與五五三之一七地號土地後,遭上開五五三之二四地號等土地所有權人提起排除侵害訴訟,嚴重影響權益;嗣於七十五年間再度將同地段五五三之四及之二五地號上之未辦保存登記建築物,錯誤測繪於上開五五三之二四地號土地,均有疏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機關改善情形: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092000033內93林武雄糾正案文.doc 092000033內93林武雄糾正案文.pdf 092000033內93林武雄糾正案文.pdf
調查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