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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90/08/08
公告日期: 90/10/23
字  號: 090財正0034
案  由: 呂委員溪木提:中國石油股份有限公司因未落實考勤執行,致生各煉製單位員工上下班代簽、加班代簽、上下班及加班均未刷卡、到班未刷卡、加班下班未刷卡、或提前刷退等違規情事。又於各煉製工場歲︵大︶修停爐期間,未能嚴格控管員工加班,致仍報支鉅額加班費,均有不當。復該公司各煉製單位,存有未依規定報支交接班加班費與違法核發路程加班費情事,該公司除未依工作規則予以懲處外,卻另訂輕微處分標準處理,甚至未予懲處,肇致考勤及獎懲制度徒具形式,紀律嚴重鬆散。經濟部身為主管機關,對於上開違規情事,未善盡管理監督之責,核有未當,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提請討論。( 附件乙四 )
機關改善情形: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09000012190財正034.doc 09000012190財正034.pdf 09000012190財正034.pdf
調查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