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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92/08/20
公告日期: 92/08/20
字  號: 092內正0029
案  由: 柯委員明謀、郭委員石吉提「經濟部商業司受理新瑞都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請求確認﹃大湖工商綜合區﹄開發許可是否仍屬有效疑義乙案,未確實就該公司函詢事項明確函復,並責成高雄縣政府依法查處;另高雄縣政府受理該公司重新申領雜項執照時,未就該公司原領雜項執照已逾期未申報開工亦未申請展延,致已作廢,自然失其效力之事實,本於職權主動檢討應否撤銷﹃大湖工商綜合區﹄開發許可,反而依經濟部不明確之函釋,認定該公司原領開發許可仍屬有效,復對該公司未依核定之開發計畫期程實施開發建設,違反﹃都市計畫工商綜合專用區審議規範﹄等規定,迄未依法檢討辦理撤銷原開發許可,並辦理變更恢復原使用分區等情,均涉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092000109新瑞都糾正案文.doc 092000109新瑞都糾正案文.pdf
調查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