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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90/03/21
公告日期: 90/05/03
字  號: 090內正0016
案  由: 廖委員健男、詹委員益彰提﹁內政部警政署採購一千六百萬顆訓練子彈,發現材質與合約規定不合,因而主張解約並追究違約金,重新開標,又因廠商尋求行政救濟而受阻,造成警方執勤安全困擾及裝備不足,經核內政部警政署對於本子彈採購案規劃有欠周延,顯屬不當,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請 討論案。( 糾正案文印附 )
機關改善情形: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09000002990內正016.doc 09000002990內正016.pdf 09000002990內正016.pdf
調查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