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91/11/05 公告日期: 91/11/06 字 號: 091內正0037 案 由: 黃委員武次提:為﹁桃園縣中壢市公所辦理交通部等補助興建之中壢市停四立體停車塔工程新建工程案,核有造價偏高、浪費公帑、整體計畫欠周延、未能事先研擬營運計畫及相關配套措施,致停車塔設備長期閒置,且完成委外營運後發生設備故障,未積極研謀排除方案,致該停車塔迄今仍無法開放營運,因行政效率不彰,造成鉅額損失,復未積極辦理求償事宜等情事;又交通部、內政部營建署、桃園縣政府等補助款核發機關,對中壢市公所之經費運用,亦未確實監督,均有違失。爰予提案糾正﹂乙案。提請 討論案。( 糾正案文印附 ) 機關改善情形: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091000121內87中壢停車塔糾正案文911015.doc 091000121內87中壢停車塔糾正案文911015.pdf 091000121內87中壢停車塔糾正案文911015.pdf 調查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