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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91/04/17
公告日期: 91/04/18
字  號: 091內正0011
案  由: 林委員將財、黃委員守高提:台中市政府工務局未確實查明該局所核發之︵八一︶中工建建字第0七一五號建造執照,是否重複使用毗鄰︵六0︶中建都使字第二四九號使用執照之法定空地,即予勒令停工處分,且於勒令停工後竟未予列管,致任其建造完成,復未積極妥適處理陳訴人申請使用執照相關事宜,一味拒絕勘驗及核發使用執照,核有違失。爰依監察法第二十四條提案糾正。請 討論案。( 糾正案文印附 )
機關改善情形: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091000041911900237林茂盛糾正案文.doc 091000041911900237林茂盛糾正案文.pdf 091000041911900237林茂盛糾正案文.pdf
調查報告: